工学院关于本科学生导师及选课的规定
一、毕业设计题目的确定及学生选题(选导师)
1.首先由符合指导毕业设计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提交毕业设计题目、类型计划指导学生数,经学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2.学生按照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选题(每人只能选一个题目),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导师指导学生数未选满和学生未选到导师和的情况进行调配。设计题目选定即意味着选定导师。
二、指导学生选课
1.指导教师首先要根据每位学生所选的毕业设计题目类型,在专业课内为学生确定一个专业方向模块,然后指导学生选课。
2.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在选定的模块内选课10学分。
3.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选课期间,学生应及时注意选课信息以及相关事宜,如有不明之处及时向指导教师、院教学办和院网站咨询。
4.学生要严格按选课情况上课,不能随意更改或放弃。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学生不能参加未选课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5. 学生要填写《选导师及选课情况统计表》一式三份,一份交院教学办备案,另两份指导教师和学生留底。
6.本规定如与学校的相关规定有冲突,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
2014年4月